2024年11月22
中国计量测试学会特别声明!!!
站内搜索:
首页>>最新动态>>最新动态




2009年全国计量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8/8/2 13:54:21


 
 
 
2009年全国计量工作要点
(国家质检总局计量司)
 
  2009年,计量工作将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改革、发展、创新、服务”的方针,以夯实计量基础、提高服务和保障能力为目标,从加强基础建设、推进民生计量工程、强化能源计量、完善法制体系等方面,全面加强法制计量、科学计量、工程计量工作,不断提高计量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服务、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服务、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服务的有效性,努力实现计量工作的科学发展。
  一、加快立法进程,完善法制体系建设
1.继续推进《计量法》修订工作
  2009年将在完善法律条文修改等工作的基础上,全力配合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国务院法制办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2.启动相关的计量行政法规、规章制修订工作
  启动与《计量法》修改相配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检定部分)第二阶段征求意见和调研;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启动《计量授权监督管理办法》、《计量校准监督管理办法》等规章的起草工作;组织修订《社会公正计量行(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等规章。
3.对计量技术法规进行清理
  对现有计量技术法规进行清理和补充,完善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大纲,为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在制修订过程中提高各地计量行政管理部门、技术机构、企业的参与程度,提高计量技术法规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4.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事项
  修订《行政许可行为规范》等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做好行政审批网上公示等相关工作。
    二、加强计量基础研究,完善量传溯源体系
1.进一步加强计量基、标准体系的建设与管理
  建立相同量的计量主、副基准比对机制、计量基准状态定期报告机制,努力解决相同量的计量主、副基准改造后及时投入使用等问题;加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规划与建设,进一步完善计量标准的考核与管理,深入研究适合我国经济发展的计量标准管理模式,为计量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量传溯源基础。
2.进一步深化计量专业技术委员会改革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进一步加强和调整计量专业技术委员会的管理,扩展计量专业技术委员会的工作内容和组织构架,有效整合企业和高校等社会计量资源,充分发挥计量技术委员会中各行业技术专家的优势作用。根据国际上最新版本,组织修订JJF100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为计量行业进一步解放思想提供支持。
3.加强对计量技术的研究和应用
  加强对精密测量方法和在线测量方法的研究,尤其要解决非常态量、动态量、连续量及多参数量的测量溯源问题,更新计量检测方法,提升计量检测能力,开辟计量为经济服务的新渠道。
4.继续推进注册计量师制度建设
  为全社会的广大计量专业技术人员构建以能力为核心的现代职业考核与职业教育体系平台,完成该制度所需的各项配套规定(如出台注册计量师管理暂行规定、注册计量师项目考核暂行规定等)以及各项条件支撑(如出版注册计量师考试大纲等),建立相应运作机制,并组织注册计量师的资格考试。
5.加强标准物质的监督管理
  及时组织研究和推出社会重点、热点领域(如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急需的标准物质和测量方法,不断完善化学计量、生物计量的量传体系与管理模式。
6.开展计量工作宏观战略研究
  组织研究制定计量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专门的计量政策及计量宏观战略研究队伍,对计量如何实现科学发展,计量体系如何完善,计量法制建设如何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等问题进行宏观研究,制定符合计量宏观发展的战略规划,并启动量传溯源体系建设规划工作。
  三、加强法制计量监管,推进民生计量工程
1.进一步推动“关注民生、计量惠民”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
  按照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推动“关注民生、计量惠民”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在2008年工作的基础上,对个别市场、个别区域开展督促、检查和指导,并适时召开经验推广和交流会,确保总体目标的实现。
2.强化衡器的监管,集中组织开展电子计价秤计量专项整治工作
  针对当前电子计价秤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2009年将在全国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电子计价秤计量专项整治工作,从生产、销售、使用、修理等多个环节进行专项整治,切实提高电子计价秤的产品质量,严厉打击无证生产、利用电子计价秤实施作弊等不法行为,扭转当前衡器市场的混乱状况,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强化供热计量监管
  深入贯彻落实《计量法》、《节约能源法》,积极配合国家供热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关于加强供热计量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切实强化供热计量监管。
4.强化商品量计量监管
  为广大消费者创造良好购物计量环境。2009年将继续集中抓好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的计量监管工作,在30个城市安排20种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的国家监督专项抽查工作,从源头加强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的计量监管。
5.进一步推动“C”标志工作的开展
  一是修订《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规定》。二是加大对辖区内获证企业的监督检查,加大对获证企业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获证企业的自律意识。
6.继续深入开展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
  重点安排涉及公平交易、安全防护等方面的10种计量器具的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维护公平交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安全。
7.积极稳妥地做好强制检定工作,进一步强化法制计量监管
  继续全面推行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建档工作,确保2009年年底前在全国范围内初步完成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档案建立和信息化管理工作。2009年将主要开展环境监测和安全防护用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的建档工作,国家质检总局将对三年的建档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在此基础上确定下一步的工作重点。
  四、强化能源计量管理,推进节能降耗工作
1.推进《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出台和贯彻实施
  配合法规司做好《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制定、发布工作,加强对《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宣贯,启动相关能源计量技术规范的组织起草工作。
2.加强能源计量器具的监督检查
  按照《节约能源法》的要求,加强对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要求对能源计量器具进行检定和管理,提高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率、受检率和检定合格率。推动煤炭、纺织、建材、造纸等行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相关标准的出台。
3.鼓励计量技术机构积极开展能效测试工作
  对全国计量技术机构开展能效测试培训,鼓励有条件的技术机构深入企业,帮助企业开展能源审计、能源平衡测试以及对重点耗能设备、重要耗能生产工艺、重点耗能产品的能效测试工作。帮助企业制定节能措施,提高能效水平。
4.推动大宗能源公证计量制度的实施
  对大宗能源贸易交接实施监督,起草《大宗能源公证计量技术规范》,规范大宗能源贸易交接行为。
5.推动能源计量中心的建设
  在深圳、福建、河南、河北、山东、湖北、广东等省提出的国家能源计量及能效评价中心建设方案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在其他具备条件的省区市进行推广,把对能源计量器具的管理延伸到对能源计量数据的管理上来。
6.加强能源效率标识的应用和监督管理工作
  配合国家发改委等部门,不断完善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制度,做好《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并研究提出能效测试方面的计量管理要求,开展能效标识对标工作,加强能源计量监管。积极推动第五批能效标识产品目录的发布;继续加强对已经发布的前四批能效标识产品的监督检查。
7.推动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和能源计量合格确认工作
  根据节能降耗工作目标,研究提出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中的能源计量管理要求,建立和完善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和检测体系,提高能源计量检测能力和水平,并结合中小企业计量保证能力合格确认工作,鼓励各地开展能源计量合格确认工作。
  五、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加强计量器具证后监管
1.加强计量器具许可监督管理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型式批准部分)》进行解释和说明,进一步明确许可证管理范围,统一许可管理思路,研究启动与新《计量法》相配套的目录调整工作。
2.修订《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考核规范》
  依据新修订的《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监督管理办法》,及时修订《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考核规范》,明确计量器具现场考核细则,提高许可证考核的可操作性,加强生产环节的监管,从源头把好计量器具产品质量关。
3.开展进口计量器具计量监督检查
  加强对进口计量器具的监督管理,依法纠正各类违规行为,整顿和规范进口计量器具市场秩序。
4.加强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和许可证证后监管
  针对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和许可证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研究提出规范性的意见和要求,总结好的管理经验和做法,加强证后监管工作,把好计量器具源头关,不断提高计量器具产品质量。
  六、加强计量技术机构建设,提高计量服务和保障能力
1.加强对计量技术机构的管理
  组织起草《加强计量技术机构建设的意见》,促进计量技术机构发展,提高计量技术服务和保障能力。
2.加快大口径水表、燃气表、热能表、蒸汽流量计等涉及民生、资源、能源计量的计量器具的检定、型式评价能力建设
  对全国大口径水表、燃气表、热能表、蒸汽流量计的检定、型式评价能力进行调研,提出建设规划,加大协调力度,集中力量解决全国不能检定和型式评价的问题。
3.加强基层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
  组织对全国省级以下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含专业计量站)行为规范、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经验,查找问题,纠正和处理违规行为。
4.加大建设国家型式评价实验室的力度,从源头监管好计量器具产品质量
  在国家质检总局2008年授权建立重点管理计量器具国家型式评价实验室基础上,本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继续规划并授权建设一批高水准的国家型式评价实验室,以满足计量器具型式批准的需要。
5.组织对计量技术骨干进行高级人才培训
  为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中关于加快培养人才队伍的要求,支持国家计量院利用北京昌平基地的优良实验条件和国内优秀专家队伍,组织省级计量院所选拔中青年业务骨干,参加国家计量院课题项目和实验活动,接触高端领域的研究,接受理论和实践的培训,为地方培养一批业务带头人,提升我国整体计量科研技术水平。
6.规范社会公正计量行(站)建设,促进公正计量的健康发展
  对全国社会公正计量行(站)进行清理和整顿。针对行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出台或细化相应的管理规定,提高公正计量行(站)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有效性,提升参与社会公共服务的水平和能力。鼓励社会公正计量行(站)参与大宗能源贸易交接的公证计量活动。
  七、加强国际交流与协作,积极打破贸易壁垒
1.积极参与国际建议和国际标准的制修订以及国际比对工作的力度
  为适应世界经济全球化和科技迅速发展的需要,加大积极参与国际建议和国际标准的制修订以及国际比对工作的力度,使我国在计量技术法规和计量测试技术方面满足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
2.进一步加强与国际组织的联系
  创造条件积极参加国际组织的活动,深入了解国际组织和重要国家的计量发展趋势,结合我国质监工作实际,完善和提高我国的计量技术和管理水平。
3.加强与亚洲、拉美等地区发展中国家的计量交流与合作
  重点建立固定沟通渠道,通过访问、交流、培训等方式,加强协调,促进相互了解,提高我国在国际计量领域的影响。
4.在互利基础上,继续扩大计量双边、多边合作与交流
  积极开展计量技术合作研究,选择我国急需的项目,参与重要的国际合作计划和项目。加强与国际组织、国外计量机构的信息资料交换,开展有关各国计量状况和政策的国别研究与比较研究。针对不同国家在不同领域的特点和优势,制定相应的合作与交流战略和对策,创造有利于合作与交流的条件和环境。
5.继续做好亚太法制计量论坛(APLMF)主席和秘书处工作
  按照APLMF组织章程,认真行使主席权限和秘书处职能,协调、解决APLMF各经济体提出的问题。根据发展中国家实际需要,精心组织各种法制计量培训班,并优先或增加对发展中国家人才的培训。通过承担APLMF主席和秘书处的工作,加强与APLMF各经济体的沟通,建立良好的往来关系,扩大中国的影响。
  八、加强信息化建设和宣传,推进政务公开
1.以计量司子网站和“金质工程(一期)”计量业务系统为中心,加强信息化建设
  积极配合完成“金质工程(一期)”计量业务系统建设;加强与地方质监局的沟通协调,使该系统进一步突出地方实际需求,与具体业务办理实现较好的结合。加强计量司子网站建设,实现计量司直接办理的相关行政许可项目网上审批,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为社会提供更加方便、快捷、高效的公共服务。加强国家质检总局与地方各省级质监局之间的信息互通和共享,进一步丰富网站的信息内容,增大信息量,提高计量管理透明程度,与地方质监局、相关部门及社会实现公共信息资源的共享。
2.加强计量宣传工作
  充分利用现代化的媒体,加大计量基础知识、计量技术知识和计量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通过开放实验室,让社会走进计量、了解计量;要积极改进宣传方法,把深奥的计量知识转变成人们容易接受、通俗易懂的知识,让计量从神秘中走出来。做好“世界计量日”的宣传工作。
 
 
 


附件:
版权所有:中国计量测试学会[后台管理]  今日访问:82676总访问量:2469584  

最佳浏览分辨率1280*800或1440*900为了本系统能更好的为您服务请使用IE8.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